大同县位于山西省北部大同盆地,属大同市近郊。现辖10个乡镇(原辖16个,撤乡并镇减6个),3个街道办事处。现有189个行政村,总人口1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3.9万人。总土地面积225.5万亩,平、川、山区、丘陵各占三分之一,其中耕地面积59.8万亩,是一个典型的纯农业县。大同县辖3个镇、7个乡:西坪镇、倍加皂镇、周士庄镇、吉家庄乡、峰峪乡、杜庄乡、党留庄乡、瓜园乡、聚乐堡乡、许堡乡。大同县平均海拔1347米,最低海拔891.7米,最高海拔2167.1米。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均降水量391.5mm,且集中在夏季6—8月份,年平均气温5.8℃,极端最低气温-30.3℃,极端最高气温为36.1℃,全年日照时数为2973小时,无霜期为125天左右。干旱、低温,早霜等灾害性气候频繁出现。境内有桑干河、六棱山两处地质断裂带,是一个地震多发区。大同县交通十分便利。京包、大秦、大准三条铁路横贯东西,大涞、大张、大塘、京大四条公路纵横交错。大同飞机场位于我县倍加造镇境内,距县城15公里。县级公路169公里,实现了县通油路、乡通公路、村村通机动车辆。
大同县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